安全:以購買藏品為由忽悠老年人
300多名受害人損失2000余萬元 ,6名被告犯詐騙罪分別獲刑
以價值低廉的紀念幣、郵票等“收藏品”為誘餌,承諾在約定的時間內高價回購,引誘市民購買,許多老年人因此上當受騙,不僅沒能掙到錢,還把畢生積蓄都搭了進去。嫌疑人以上述方式導致321名被害人損失2000余萬元,記者昨日從合肥市中院了解到,6名被告被判犯詐騙罪,分別獲11年半至15年不等的徒刑。
合肥檢方指控,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被告人劉某某、張某等人在合肥市先后成立兩家公司,從事所謂郵票和紀念幣的銷售,并通過電話邀約等方式吸引被害人到公司,隱瞞了郵票、紀念幣的實際價值以及并不稀缺的真相,虛構會有較大升值空間,將郵票紀念幣已原進價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價格銷售給被害人。
受害人郭奶奶介紹,她在逛街時遇到有人發(fā)放傳單,邀請她到公司后,郭奶奶經不住對方許諾的“年底之前就可以兌現(xiàn)”,“盈利翻番”,先是花了幾千塊錢,到了一定時間,的確分到了幾百元分紅,當郭奶奶再投資更多的錢時,不但分紅沒有拿到,本金也拿不回來了,前后一共花去了50多萬元。
經相關部門鑒定,這些藏品毫無收藏價值,更沒有所謂的升值空間,網(wǎng)上交易也是無人問津。
6名被告人用上述方式,致使321名被害人最終損失2000余萬元,他們將被害人的投資款予以瓜分,并用于購買高檔轎車。
檢方認為,張某、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非法集資形式詐騙321名被害人2030萬余元,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昨日從合肥市中院了解到,6名被告均被判處犯詐騙罪,分別獲11年半至15年不等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