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未指定任何機構作為教師資格考試培訓機構的聲明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市海淀區(qū)新思路學校進行教師資格考試培訓招生時在其網站上登載“北京市內部指定培訓中心”、“北京市唯一教委備案教師資格培訓學校”、“北京市教委指定報名通道”鏈接、“北京市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報名中心”等信息,對廣大考生正常備考和報名產生嚴重影響。
我委嚴正聲明: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和北京市教委《關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第六條組織管理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教師資格考試機構不得組織教師資格考試培訓”的規(guī)定,我委從未指定任何機構作為教師資格考試培訓機構,且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制作,具有唯一性,請考生知悉!
對于造成惡劣影響的,我委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