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第七期全國家長學校建設師資培訓班的通知
國教院教字[2017] 4號
各有關地區(qū)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家庭教育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教育部《關于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15]10號)要求,深入研討加強和改進家庭教育的工作舉措,切實推進全國各地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建設,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將于2017年3月在福建省泉州市舉辦第七期全國家長學校建設師資培訓班?,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與地點
時 間:2017年3月27日—31日,為期5天,3月27日全天報到。
地點:福建省泉州市金星大酒店。
二、培訓對象
全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家長學校工作的領導,各地中、小學(幼兒園)、職業(yè)學校主管家長學校工作的校長及骨干教師。
三、培訓內(nèi)容
1.如何辦好家長學校,促進家校合作;
2.家庭教育指導者素質(zhì)提高;
3.家長教育內(nèi)容講解;
4.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及個案指導。
四、培訓形式
1.專題報告。邀請教育部有關領導和專家學者圍繞家庭教育及家長學校建設作專題報告。
2.經(jīng)驗分享。組織介紹各地家長學校教育工作經(jīng)驗,交流當前推動家長學校建設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的工作思路。
3.課堂展播與點評。展播家長學校課堂實況錄像,并組織專家對課堂進行點評,探討、推進家長學校課堂建設。
4.參觀考察。實地參觀考察泉州市家長學校建設。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每人2000元(含培訓師資、培訓管理、培訓場地、培訓資料、培訓教材等費用)。
食宿費、差旅費自理。食宿費:280元/人/天(住宿雙人標準間,用餐統(tǒng)一自助餐)。
上述費用由派出單位負擔,憑發(fā)票回單位報銷。
六、考核與結(jié)業(yè)
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遵守學習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聽取專題報告,積極參加研討和交流,完成規(guī)定作業(yè)(撰寫學習體會、家教案例或工作經(jīng)驗),經(jīng)考核合格,由國家教育行政學院頒發(fā)培訓證書。
七、報名事宜
1.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與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辦公室協(xié)調(diào)落實參訓人選,所選派的學員必須身體健康,以保證正常學習。請認真填寫參訓人員報名匯總表(見附件1),仔細核對匯總表參訓學員姓名及單位名稱(要求單位名稱與公章一致),并于2017 年3月20 日前發(fā)送郵件至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辦公室。
2.學員培訓期間原則上不宜離會參加無關活動或回單位處理日常事務,以保證全程集中精力學習。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培訓期間因各種原因請假累計超過計劃學習日七分之一者,不予頒發(fā)結(jié)業(yè)證書。
3.請將本通知轉(zhuǎn)發(fā)到有關縣市教育局,由參訓學員認真填寫《學員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所在教育局簽署意見并蓋章后,于2017年3月20日前將此表發(fā)送郵件至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辦公室(原件由本人報到時交簽到處)。
聯(lián) 系 人:孟偉
聯(lián)系電話:010—69240669 / 13522709193; 010-69248888轉(zhuǎn)5436
電子信箱:peixun580@163.com
郵 編:102617
通訊地址:北京大興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辦公室
八、報到注意事項
1.報到時須提交蓋有單位公章的《學員情況登記表》原件,1寸免冠照片2張,以便辦理結(jié)業(yè)證書和學員檔案。
2.請學員攜帶本地區(qū)或本校家長學校工作有特色的典型經(jīng)驗材料或比較突出的經(jīng)驗總結(jié),以備交流(報到時提交紙質(zhì)材料一份)使用。
3.報到地點:福建省泉州市金星大酒店。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qū)東街中段118號,酒店前臺電話:0595-22988888。
4.乘車路線:
● 泉州火車站(高鐵)→酒店(距離約10公里):學員可在火車站乘坐2路或17路公共汽車,在鐘樓站下車,步行約330米至酒店;
● 泉州晉江機場→酒店(距離約16公里):學員可在晉江機場乘坐16路公共汽車,在鐘樓站下車,步行約330米至酒店。
● 廈門高崎國際機場→酒店(距離約90公里):學員可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站乘坐機場大巴至高鐵廈門北站(約15分鐘車程),乘坐高鐵直達泉州火車站(約30分鐘車程),在泉州火車站乘坐2路或17路公共汽車,在鐘樓站下車,步行約330米至酒店。
附件: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
教務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